行政服务中心,是转变政府职能、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迫切需要,是实践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。宿松县行政服务中心于2002年7月成立,2002年12月26日正式投入运行。“中心”是县政府的派出机构,属正科级建制。“中心”内设综合股、督查股,具有行政审批职能的行政部门和事业单位在“中心”设立窗口,县纪委、监察局在中心设立投诉受理中心。
现进驻“中心”的有26个政府部门和相关事业单位。主要是与老百姓、投资者和企事业单位从事经济和民事活动联系十分紧密的部门。
“中心”的业务遵循“八个公开、七项制度”。八个公开即:公开服务内容、公开办事程序、公开申报资料、公开承诺时限、公开审批和收费依据、公开收费标准、公开许可条件、公开办事结果。
七项制度即:
(1)即时办理制度:资料齐全、符合规定的业务当场办结;
(2)承诺办理制度:对需要现场勘查或申报资料需要评审的业务,承诺办理时限;
(3)联办办理制度:对涉及几个部门的事项,采取“一家受理、抄告相关、中心协调、联合服务”的方式办理;
(4)报批办理制度:对须报上级审批的业务,由受理窗口单位负责办理;
(5)禁办答复制度:对有规定不能办理的事项,给予答复;
(6)补办办理制度:对申报的材料部分缺项,经补齐后办理;
(7)咨询答复制度:对一时因条件所限,暂时不能在“中心”办结的项目采取咨询答复。
宿松县行政服务中心网络和信息管理系统主体为B/S架构,26个窗口单位的计算机共享服务器上的办件数据,提供完善的办件、收费、监督、预警功能,同时为前来办证的单位和个人提供简单、方便的触摸自助查询系统。
宿松县行政服务中心办公地址:县城孚玉东路宿松商贸城3号楼3楼
综合股电话:0556-7821729
督查股电话:0556-7828396
业务股电话:0556-7820179(传真)
全程代理服务中心电话:0556-7828396
邮政编码:2465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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