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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受理范围
   
宿松县经济投诉中心
联系电话:0556-7825110
  请认真阅读受理范围   符合条件可以进行投诉。

一、宿松县经济投诉中心受理投诉范围
经济投诉中心主要负责受理外来投资者、个私业主对行政执法部门、经济管理部门及税务、
金融部门、行使政府职能的事业单位、中介机构等在工作中出现的影响经济发展环境和机关
效能建设行为的投诉。
(一)对法律、法规规定的事项和县委、县政府的决议、决定等拖延不办的;
(二)不认真履行岗位职责,对工作推诿,敷衍塞责,效率低下,给外来投资者、个私业主
生产经营造成影响的;
(三)不履行公开和告知义务、不履行公开承诺,违反办事程序、期限,损害外来投资者、
个私业主利益的;
(四)不依法行政或滥用职权,对当事人权益造成损害的;
(六)利用管理和审批权限“吃、拿、卡、要”的;
(七)违反规定乱收费、乱罚款的;
(八)以赞助、捐助、宣传、评比、业务咨询等形式摊派收费的;
(九)工作作风生硬,态度蛮横粗暴,故意刁难的;
(十)其它影响优化发展环境机关交通方面的问题。

二、投诉办法
(一)信函投诉。投诉信件可直接寄往县纪委、监察局。
(二)电话投诉。信访人可采取电话、传真方式投诉(县纪委举报电话:0556-7815015;经
济投诉中心投诉电话:0556-7825110,传真:0556-7821887。

(三)来访投诉。
1、县纪律信访接待室地址:宿松县纪律信访举报接待室;
2、经济投诉中心地址:宿松县行政服务中心。
(四)网上投诉。
1、可登录安徽宿松县行政服务中心网站(网址http://www.sszw.gov.cn),点击“网上投诉”
-“我要投诉”。2、县经济投诉中心。
(五)其他方式。可采用投诉人认为方便的其它形式提出。
(六)注意事项。投诉人应当逐级投诉,并尽可能据实告知被投诉人的姓名、工作单位、违法
违纪事实的具体情节和证据。纪检监察机关提倡署名(署实名、并有联系方式)投诉,并承诺
严格为投诉人保密,以署名投诉的实行“优先受理、优先处理、优先回复”三优先原则,对实
名投诉经济违纪问题经查证属实的,视情对实名投诉人给予奖励。

 
 
 
 
 
安徽省宿松县行政服务中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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